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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育儿】小学生有冲突 家长该不该插手?

时间:2020-12-28 12:16:29来源:泉州晚报社

此前有媒体报道称,上海两名三年级男生因在学校做操时“踢屁股”,倒水时“绊摔跤”产生摩擦,两学生家长竟在家长微信群内发生口角,并“放狠话约架”。根据微信群截图显示,争吵中,两名孩子的妈妈也加入“战局”。两名家长在校门口大打出手,一人被车锁敲破头,鲜血直流当即被送进医院。那么,家长该如何正确处理小学生之间发生的冲突呢?

现实生活中,当孩子发生冲突时,有部分家长会认为,冲突会让自己孩子吃亏,因此会向对方家长讨说法、甚至向上述案例的家长这样发生过激的行为。作为家长,该如何看待“吃亏与不吃亏”的概念?该如何教育孩子去判断“正常冲突”还是受欺凌呢?

冲突性质 家长应该做出判断

广州海珠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辅导组专家林海健认为,有句话叫“小孩打架不记仇”,孩子刚刚打过闹过,眼泪一干,又在一起亲密无间地玩耍了,所以对孩子们来说,没有“吃亏与不吃亏”的概念,所谓“吃亏与不吃亏”都是家长的想法。在人际交往中,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分辨“正常冲突”与“被欺凌”,以保证孩子的安全。

林海健建议,家长可以通过以下的现象进行判断冲突的性质:冲突是否存在长期性、持续性的?比如多次肢体之间,言语或者非言语之间的伤害,会让人感到不愉快、不适,以及伤害到他人。

其次,冲突是否存在力量悬殊?比如欺凌者身材比较高大,被欺凌者会比较身材矮小;又或者是欺凌者性格强势,被欺凌者性格弱势没有胆量、怕事。最后,冲突是否存在其它校园欺凌行为。这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(个体或群体)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和心理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。

家长角色 应是旁观而非仲裁

对于孩子之前的冲突,有一种说法是“不提倡家长插手”。那作为家长,是否要坐视不管呢?

林海健表示,从心理学角度来说,孩子间的小打小闹,家长应是旁观者而并非仲裁者,学会理智看待孩子的冲突,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介入,伤害了他人,也伤害了自己的孩子,是不可取的。家长可以通过以下做法进行处理:首先,明确什么时候应该介入。孩子间的打闹行为发生在正常交往中且后果不严重的,家长不应过多干涉,并交由孩子自行解决,有利于提高孩子的协调性和社会交往能力;如果孩子之间的矛盾升级到暴力,如打、咬等,明显有人会受到伤害,家长就应该立刻介入并向学校反映,及时给予制止,商讨解决的办法。

同时,也不要偏袒任何一方。有些家长会在冲突中偏袒自己的孩子,有些则为对方小朋友说话,还有一些家长要追究到底是谁先动的手。事实上,袒护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,也没有必要追究谁先动的手,这对化解矛盾没有帮助。家长更应该是和解使者,而不是法官或者陪审团。

最后,被欺凌了也不能逃避。两个孩子发生冲突,首先不能当着被欺负者的面去批评欺负者,先把欺负者支开,然后单独与被欺负者研究怎么避免与欺负者再起冲突。比如问问他:“你是怎么被欺负的?你心情怎么样?需要我们家长怎么样做又不影响你们日后的交往?”然后研究下次再受欺负时,应该如何做。比如应该大胆地通过告知老师获得保护;如果有很大威胁时,保护生命是第一位的,拔腿跑也很好,必要时切记告知老师和家长,寻求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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