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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怜!“我不认识妈妈!”小女孩在庭上对法官这样说……

时间:2021-10-11 20:16:42来源:慈溪日报

不幸接连降临在这个小女孩身上,先是被查出患有先天性髋关节脱位,后来父亲又在工地意外坠楼身亡,而她的母亲却始终对她不闻不问,甚至一度拒绝支付抚养费……为了女孩的监护权,爷爷奶奶与前儿媳对簿公堂。日前,慈溪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
01

女孩出生几年后,父母离婚

2011年12月,姑娘丹玲(化名)和小伙阿亮(化名)经人介绍相识。随后,二人感情迅速升温,一个多月后便登记结婚。婚后不久,丹玲和阿亮二人就离开江西老家,赴外地打工。一年后,女儿小乐(化名)出生,随即便被托付给留在老家的爷爷奶奶照顾。

聚少离多的生活,让丹玲和阿亮夫妻二人的感情渐淡,好不容易相聚时,二人也常常发生争吵,甚至动起手来。2016年8月,又一次争吵过后,丹玲离开了家,从此再未回去。2年后,阿亮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。经过审理,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,小乐由阿亮抚养,丹玲则每月支付其500元抚养费。

离婚之后,丹玲来到慈溪打工,此后几乎再未见过小乐,跟女儿的唯一关联,仅是每年向阿亮的银行账号拨付的抚养费。

02

留守儿童接连遭遇生活打击

转眼又是2年过去,小乐渐渐长大入学。但是,她的身体却逐渐出现异常,爱孙心切的爷爷奶奶带着她来到杭州求医。经诊断,小乐患的是先天性髋关节脱位。小乐很快被安排住院接受手术治疗,面对陌生的环境,虽然有爷爷奶奶和姑姑等人陪在身边照顾,但小小年纪的小乐还是很容易感到害怕,常常哭闹。

姑姑不忍心,联系了丹玲,希望前嫂子能在小乐手术时过来看看,给孩子以些许陪伴和安慰。可几次联系,均被丹玲以“小乐与自己不亲”“自己有事”等种种理由拒绝了。2020年一二月间,小乐先后接受了两次大手术。但是,直至出院,丹玲从未现身医院探望女儿,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向女儿传达过任何关心。之后,爷爷奶奶带着小乐回到江西老家休养,本以为总算能过上安宁日子了,怎料不幸再次降临这个家庭。几个月后,在工地打工的阿亮突发意外,坠楼身亡,让整个家庭蒙上了阴影。屋漏偏逢连夜雨。阿亮离世后,丹玲本该支付给女儿的抚养费也随之中断了。同年10月,小乐回到杭州的医院,进行内固定装置取出手术。手术需要监护人到场签字,可丹玲却以“双方对阿亮的死亡赔偿有分歧,担心探望时会被胁迫”等理由拒绝了。

03

祖父母申请变更监护权

孙女手术的“监护人签字事件”成了一个导火索,考虑到儿子已经意外离世,作为第一顺位监护人的前儿媳又对孙女不管不顾,让爷爷奶奶开始认真思考小乐的监护权问题。今年4月,爷爷奶奶向慈溪法院提交变更监护权申请书。

二人认为,丹玲身为亲生母亲却对小乐不管不顾,既然小乐从出生后就由二人照料抚养,目前二人年纪尚可,经济基础也算扎实,小乐又愿意跟着二人生活,希望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丹玲的监护人资格,改由二人担任监护人。

接到案件后,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诉前调解。当时的丹玲再三表示会承担起母亲的角色和责任,愿意接小乐来慈溪照顾。然而,丹玲事后并没有说到做到。

2个月后,爷爷奶奶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开庭前,法庭外出现令人唏嘘的一幕——母女俩擦身而过,却形同陌路。

庭审现场,当法官询问小乐意见时,小乐直接表示“不认识妈妈,不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”。小乐说,她从没有和妈妈共同生活过,妈妈也从未对自己有过关心照顾,相反,爷爷奶奶一直都对自己很好,希望今后还能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。丹玲也坦承,对小乐目前的情况并不清楚,不知道小乐现在读几年级,抚养费从2020年开始也未再支付。

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未成年人的父母。本案中,阿亮死后,丹玲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,但她从未履行法定的监护职责,既没有在日常生活上照顾小乐,也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,与小乐之间感情淡漠,甚至在小乐住院手术期间也拒绝到场陪护,这些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。丹玲种种关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辩称,均不能成为其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正当理由,且部分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与查明事实不符。爷爷奶奶作为第二顺位的监护人实际承担了小乐的监护责任,现二人明确愿意承担监护职责,且具备监护能力,小乐已年满8周岁,明确表示愿意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,不愿意和妈妈共同生活。

综上,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法院依照对被监护人有利原则,最终判决:撤销丹玲对小乐的监护资格,指定爷爷奶奶为小乐的监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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