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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宝贝”晾过道 被当废品卖

时间:2021-10-26 16:17:58来源:厦门晚报

    ■床板当时就放在这个窗户底下。

    陈女士在公共通道晾晒名贵木材制成的床板,结果被保洁员当成废品清运了。陈女士将保洁员及其所属保洁公司起诉至法院,要求要么返还木材要么照价赔偿,另外还要赔偿精神损失。近日,思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清运垃圾而引发的案件。

    记者 彭菲 见习记者 江乙平

    通讯员 思法

    床板主人

    床板珍贵又有纪念意义 追不回来就要索赔17万

    陈女士说,60多年前,她的公公下南洋跑船带回一批名贵木材,在她嫁入夫家时,打成床板作婚床,直到她丈夫去世。因为这床板珍贵又有纪念意义,还陪伴她丈夫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。丈夫出殡后,她将床板清洗干净,放在楼下的过道里晾晒,没想到20多天后,床板不翼而飞了。

    陈女士报警求助,民警调取监控发现,是一名保洁员将床板搬走了。陈女士当即找保洁公司索要,但床板已经被保洁员当废品以25元的价格卖掉了,难以追踪去向。陈女士要求保洁公司和保洁员负责追回床板,不然就要赔偿损失15万元以及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    保洁公司

    若履行职责还要赔偿 那以后如何清运垃圾

    陈女士的住处位于老市区,没有小区物业,保洁公司负责周边路段的日常保洁。拿走床板的保洁员说,公司有规定,路面垃圾随时发现随时清理,他看木板搁置了大半个月没人收走,也不像成品家具还有可能再使用,所以他才搬走的。他把床板拉到大件垃圾中转站又等了四五天,因看木材品相还行,才当废品给卖了。

    保洁公司则称,他们履行工作职责,清运垃圾没有过错,如果这样还要赔偿,以后垃圾还如何及时清运?况且,如今床板已不知去向,不可能追回。

    法院判决

    保洁员和保洁公司没错 无需赔偿损失

    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没有马上下结论,而是邀请原被告双方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事发现场。勘察发现,陈女士的房子沿街,楼下的公共通道直通大马路,楼房的一楼有储藏间,一楼二楼夹层还有一个小露台堆放部分居民的杂物。当时,陈女士既没有将床板放在自有储藏间,也没有放在露台,而是搁置于公共通道。

    居委会的网格员还向承办法官出示了该社区的垃圾分类巡查微信群,平时若发现路面垃圾,会拍照发送在该群,提醒路面保洁员及时清运。

    综合各方情况,法院审理认为,保洁公司并未实际占有床板,已无法返还原物;床板放置于沿街开放通道,那里并非居民惯常存放杂物的场所,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,无人看管使用,未设围挡及标识,保洁员不易将床板视为有主物,其履行职责的清运行为与一般路人捡拾遗忘物有义务返还不同;另一方面,床板被清运后又在垃圾中转站放置了几天,陈女士也未及时发现床板遗失,保洁员及保洁公司已经尽到职业经验范围内的注意义务,因此认定保洁公司没有过错,无需赔偿损失。

    据此,思明区法院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
    法官说法

    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物,但占用公共空间放置个人私人物品本属不该,不做提示、放任不管、长期搁置,更会让别人误以为是丢弃的无主物,若还因此要求履行工作责任的保洁人员“负责到底”,未免有失苛责,也不利于良好市容环境的维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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