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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!五岁小孩坐父亲腿上开车,妈妈拍视频晒朋友圈

时间:2021-08-25 12:16:59来源:扬子晚报

扬子晚报网8月24日讯(通讯员 常昌华 陈永美 记者 范木晓子)日前,家住东台市东台镇的一对年轻夫妻外出吃晚饭开车回家途中,一时心血来潮,竟然让年仅5岁的男孩手握方向盘坐在爸爸身上学开车,妈妈将小孩开车的视频晒朋友圈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8月23日,东台警方对教唆小孩开车并拍视频发朋友圈的邓某夫妻进行了处罚。

男子坐其爸爸腿上的视频截图

8月22日晚上11时许,家住东台镇的何某夫妻带着年仅5岁的儿子,从朋友家吃完晚饭开车回家。

开车途中,儿子对驾驶人开车的行为比较好奇,说自己也想摸一下,夫妻二人也没有过多考虑,就让年仅五岁的儿子坐在爸爸何某的腿上,手摸汽车方向盘,妈妈邓某在副驾驶上拍摄视频,整个过程长达30秒,后邓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中,自称“完了热搜了、评论过3位数”,该视频造成数百人点赞、评论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至8月23日凌晨,邓某接到一朋友的电话,劝其赶快删除,否则将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,此时邓某才醒悟,立即将该朋友圈动态删除。

8月23日上午,东台交警大队接到支队的舆情指令后,大队立即展开调查,并于当天上午11时许,电话通知到当事人邓某、何某夫妇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。

根据东台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与交警大队会办研究,认为时为深夜,路面空旷无人,驾驶员何某虽然双手脱离方向盘,但汽车刹车油门尚在其控制范围之内,且未造成严重后果,朋友圈发布后能够在公安机关调查之前,主动删除并消除负面影响,加之邓某、何某夫妇也深刻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并写下忏悔书,给予酌情从轻处罚。

何某的行为构成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和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,对何某处以罚款50元,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。

校对 李海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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