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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三孩政策出台!育儿假、购房优惠等有明确

时间:2021-12-28 08:17:20来源:人民微看点

12月27日,贵州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以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重点,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,着力解决群众不想生、不敢生等问题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

《方案》提出总体目标,到2025年,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,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显著降低,生育水平适当提高,人口结构逐步优化;到2035年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,优生优育、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,生育水平更加适度,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,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。

《方案》从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、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、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、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、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、强化保障措施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。

《方案》明确,取消生育制约处罚规定,修改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依法依规实施三孩生育政策。取消社会抚养费,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。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、入学、入职、评先选优等全面脱钩。取消再生育审批,落实生育登记制度,推进生育服务登记网上办理。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,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手续。实现“出生一件事”联办、新生儿入户“省内通办”。

《方案》规定,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完善落实土地、住房、财政、金融、人才等支持政策,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。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项目审批服务。严格落实产假、男方护理假、哺乳时间等制度和规定。设立父母育儿假,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假期。

积极落实国家优化生育税收优惠政策。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,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,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,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。

《方案》要求,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,继续实行计划生育“四项制度”等优惠政策。各级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,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发放。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独生子女职工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陪护假。

点击查看>>>>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

一审:丁憐

二审:李蓓

三审:王幸韬

来源:多彩贵州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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