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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岁妈妈遗弃27天男婴!一审判刑6个月

时间:2022-03-30 12:16:12来源:都市现场

来源|都市现场综合九派新闻、人民法院报、扬子晚报·紫牛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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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弃罪案件,一名19岁的母亲将出生27天的儿子遗弃在路边。

闪恋闪分后生下男婴,狠心遗婴拒不抚养

据人民网报道,王某今年刚满19岁,因不满管教,与父母关系疏远,高一便选择了辍学,离开老家安徽外出打工。2019年7月,王某与男友相恋并同居。三个月后,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,彼此失去联系。2020年春节前夕,王某发现自己怀孕,并于2020年4月在医院产下一名男婴。由于早产,医生建议将男婴立即送往儿童医院治疗,王某却称自己没钱,也不同意联系家属,强行带着儿子出院,租住在外。

没有工作又不愿意求助家人,王某只能向朋友借钱度日。孩子一天天长大,王某整日忧心忡忡,认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儿子,想将儿子送养,上网查询后,觉得手续太繁琐又作罢。2020年5月22日早上,狠心的王某决定抛弃出生仅27天的儿子。她从常州武进特意赶到宜兴周铁,将儿子和一些宝宝衣物放在紫色储物箱里,遗弃在周铁镇一处村道口。路过的村民随后发现了该男婴并报警,民警将男婴送至宜兴市儿童福利院。

通过查询周边监控,民警锁定嫌疑对象,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“不想养他了,觉得养他是负担。”王某对自己遗弃男婴的事实供认不讳,但始终表示自己无力独自抚养儿子,甚至在取保候审后,已找到一份临时工作,但仍不愿意将儿子从福利院接回。

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作为母亲,对年幼的子女负有扶养义务,但其拒绝扶养,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亲生儿子遗弃在路边,情节恶劣,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,应予惩处,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刑满释放仍不抚养,被撤销监护权人资格

据福利院护工介绍,“刚来的时候又黑又瘦,还没精神,现在养得白白胖胖,就数他最皮。”孩子被送到福利院后,王某从未看望过孩子。

孩子的监护权还在母亲王某手中,成了有妈的“孤儿”,无法享受孤儿应有的国家保障。2021年6月,宜兴市民政局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。

为妥善审理该案,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经过,并在王某刑满释放后,与其进行了沟通,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。庭审中,王某明确表示没有能力抚养儿子,且无法提供孩子父亲的身份信息,同意将孩子的监护权人更改为民政局。法官又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王某的父母,他们均表示无力抚养王某所生男婴,放弃对该男婴的监护权。王某所在村委会也明确表示放弃对男婴的监护权。

王某对男婴实施遗弃犯罪行为,严重侵害了男婴的合法权益,符合法定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。男婴的父亲身份不明,无法征询意见,其外祖父母明确表示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,王某住所地村委会明确表示不担任男婴监护人,而男婴被王某遗弃后由宜兴市民政局下属社会福利中心代养至今,由宜兴市民政局作为男婴的监护人,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。

最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依法撤销王某对所生男婴的监护权,指定宜兴市民政局作为男婴的监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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